电表安装合同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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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安装合同
发包方为甲方:北京住达建设工程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承包方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共同商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电表安装) 专用条款
一、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名 称:广州、珠海、深圳、东莞、中山、佛山、梅州、河源、韶关、江门、茂名 主要内容:等相关施工及调试。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规范、电力行业标准、图纸设计要求及赫章县供电局要求施工。 工程价款:单相电表安装 ¥ 100元/块,共计 万块;总造价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不含税费)。 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在装表所需用一切材料、乙方负责拆旧表旧钱装新表及施工的工具、包工不包料,、乙方均按供电所供的图纸标明的配套件安装完成,拆完旧表和线交回业主包方 四、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本工程管线到用户电表箱及空开关进出管线平均不超20米范围之内、、2,、调试,验收合格及每户通电 3、提供本工程安装劳务输出和安装现场管理。 4、甲方购买乙方劳务人员意外保险,乙方需提供劳务人员身份信息(有效的身份证)。 5、施工中因建设单位增加的相关工程量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再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电力安装及电表安装)通用条款
一、结付款方式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主设备材料及人员进场后按乙方所接包本台区本小片区总工程量预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30 %,但根据乙方施工人数工作进展而定分批支付,然后按乙方完成本台区片区后付至工程量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送电调试完成后付至总造价的90%,剩余10%在工程竣工通电、送电后三个月内付清,质保金由施工单位交于广州市信通通讯有限公司,提供给建设单位复印件作为证明。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开工前应协助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四套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指定 同志为施工代表,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指定 同志为施工工地负责人,以便双方共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施工中凡涉及甲方征地范围之外的破占城市道路等政府部门协调事宜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协助。乙方负责施工、验收、移交,甲方协助。 三、验收、移交方法: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供电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甲方方可动用。若未经验收即动用,视同验收合格移交。 四、开、竣工日期:考虑到电表的安装周期,本工程计划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开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竣工,总计工作日 (天),若甲方延期支付工程,则工期顺延。施工期间如设备不能停电、遇雨、雪、不可抗力及甲方等造成等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工人保险由乙方购买) 五、违约责任: 8.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除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 8.2本工程经相关单位验收如不符合电力工程质量规范要求,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3施工中超出设计内容与双方商定的合同内容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材料等一切费由责任方承担。 8.4甲方负责施工期间施工环境协调工作、乙方配合。 8.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如对安装标准有特殊要求,必须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8.6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五日内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开始通电,乙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和设计院的相关变更调整。 六、施工期间乙方负责现场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一: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如需分送有关单位分数另定。 九、注(乙方在签合同的当天交纳每个电表壹元安全保证金)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自动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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